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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灌南县百年树人实验学校学费初步方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3

截止日期:2020-08-21

来源: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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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灌南县百年树人实验学校向我委提出制定2020年秋季学期入学新生学费的申请。为规范政府定调价行为,增强价格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等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规定,现将拟制定的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灌南县百年树人实验学校学费初步方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政策规定

1.《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

3.《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由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标准时,应当以办学成本为依据,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家长承受能力、财政补助水平、教师合法权益、学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确定。

二、成本审核情况

 根据《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连发改价格发〔2020〕155号)规定,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灌南县百年树人实验学校办学成本进行了审核,成本审核情况如下:

1.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

2018年至2019年加权平均定价成本9,893,268.69元,按标准学生人数计算,生均培养成本为:小学2559元/学期、初中3656元/学期。

2.灌南县百年树人实验学校

2019年定价成本13,227,185.64元,按标准学生人数计算,生均培养成本为:小学3001元/学期、初中4287元/学期。

三、收费标准方案

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小学学费标准2700元/学期、初中学费标准3900元/学期,灌南县百年树人实验学校小学学费标准3200元/学期、初中学费标准4500元/学期。

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其不因家庭困难影响入学和完成学业。

四、执行时间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五、征求意见期限

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21日。

六、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312656689@qq.com;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灌南县发改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县政府大楼625室)。

附件:周边县区部分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表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 

附件:

周边县区部分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表

学校

小学

初中

执行时间

东海外国语学校

3100元/学期

4400元/学期

2020年秋季

赣榆华杰双语学校

4100元/学期

5800元/学期

2018年秋季

赣榆外国语学校

5800元/学期

2018年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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