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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普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和车位租金价格网络征求意见书

发布日期:2021-11-15

截止日期:2021-11-22

来源: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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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制定价格行为,增强价格工作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拟制定普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和车位租金价格的初步方案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灌南县普通住宅车辆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拟定标准)

 

类型

基准价(元/车位•月)

汽车停放费

车位(库)租金

地面车位

40


地下车位(库)

30

80

人防车位

40

60

机械车位

60

40

汽车临时停放费

4小时以内免费,4-12小时4元/次,12小时以上重新计收。

注:

1.上述标准为最高限价(不含临时停放),下浮不限。

2.机械车位汽车停放费包含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年检、保险、运行能耗等费用,机械设备的修理、更新、改造由产权人负责。

3.本标准中所称汽车专指蓝牌车辆,其它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车辆停放人协商确定。

4.业主专有地下车位(库),应交纳汽车停放费,免交车位租金。

5.小区集中停放看管自行车停放服务费为4元/辆.月,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类型的非机动车8元/辆.月。充电设施和充电电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使用者按实分摊,约定收取。

征求意见期限:

2021 年 11月15日-- 2021 年 11月 22 日。

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nwjlxb163.com电子邮箱)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623室 ;

联系电话:0518-83968252 ;

邮政编码:222500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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