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县县级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依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灌南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县级财政安排的、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
二、征求意见期限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10日。
三、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47678082@qq.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灌南县财政局预算科(灌南县财政局521室)
联系电话:0518-83695203,联系人:刘标
《灌南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