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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范围的通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30

截止日期:2020-05-10

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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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及清洁化利用,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对我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进行新一轮调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

二、公示时间  

2020年4月30日-5月10日

三、公示要求。

反馈意见请于5月10日下午下班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邮箱:gnxdqb@163.com。

附件:《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docx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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