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从2022年1月起,灌南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73元提高到187元,惠及11.6万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全年共计增资1952万元。县人社局、财政局已迅速组织实施、筹集资金,确保2022年3月份将政策落实到位。
调整广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加强保障民生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公共财政民生优先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同时增强了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激发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