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回应

县医保局:76项医疗服务价格3月1日起调整

日期:2022-02-25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选择阅读字体:[ ]

从3月1日起,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共涉及76项医疗服务项目。县医保局要求县内各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相关通知文件,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此次调整涉及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宫内节育器放置术、人工流产术、幕上浅部病变切除术、幕上深部病变切除术、第四脑室肿瘤切除术、经颅内镜脑室肿瘤切除术、卵巢癌根治术等,并对每项医疗服务项目的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医保支付类别、计价单位、项目价格等分别做出了明确规范。其中,明确卵巢癌根治术是指含全子宫、双附件切除、网膜切除术、阑尾切除、肿瘤细胞减灭术(盆、腹腔转移灶切除)、盆腹腔淋巴结清除术,属于甲类医保,规定二级医疗机构最高价格为4800元每次;明确颅内动静脉畸形切除术含血肿清除、小于4CM动静脉畸形切除,属于甲类医保,规定二级医疗机构最高价格为4800元每次。此次调整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各相关医疗机构须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届时,县医保局将组织人员抽检部分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