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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新增30元

日期:2022-06-06

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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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县医保局了解到,2022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640元,较去年人均新增30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62号)文件精神,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18亿。我县将结合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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