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回应

县医保局: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落地见效

日期:2022-09-08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选择阅读字体:[ ]

自《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发布以来,县医保局迅速响应,成立缓缴专班、积极与税务部门对接、及时摸排符合缓缴范围的单位,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生态链”。

本次执行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为参加我县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政策自今年7月起执行,可缓缴7月-9月共3个月。本次缓缴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至目前灌南已有上百家单位享受缓缴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流紧张现状。同时,缓缴期内,参保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确保职工连续参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韩翠)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