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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灌南县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3-03-13

来源: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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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维护国家、集体公共利益,保证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依据国家、省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要求,针对存在“应进不进”、招标人主体意识不强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灌南县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活动。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120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其他县区情况以及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按照9号县政府纪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依据国家、省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要求,县审批与县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组成专班,进行研究部署。期间在10月28日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时间安排、编制要求,要求各部门配强工作力量,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全面梳理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灌政发(2020)78号、79号文件进行了清理。

为确保《办法》高质达效,县审批局与县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及时收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县区做法,11月18日向全县各有关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讨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充分与反馈意见单位县审计局进行沟通,最终形成《办法》初稿。11月18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查。11月21日收到通进审查意见。11月21日进行内部公平性审查,并在公平性审查的基础上形成现草案。12月9日,张卫峰常务副县长召集县财政、住建、审计、审批等部门负责人对相关办法进行了会商,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招标范围和规模、坚持“应进必进”、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工程总承包(EPC)发包管理、加强评标报告审查和招标档案管理、其他事项等二十二条。上述办法适用本县政府工程,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平台公司、园区、镇村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原文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35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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