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市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文件,对43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县医保部门认真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及时贯彻实施。
此次调整涉及眼部、康复及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包含视野检查、裂隙灯检查、手功能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43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医类为基础指导价,主任医师可在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不超过40%,副主任医师可上浮不超过20%。除中医类以外的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后价格为最高指导价。调整的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不再区分一、二、三类医疗机构,采取同一医疗服务项目,全市统一价格。除中医类以外的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后价格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实行差别定价,保持一、二、类医疗机构合理比价关系。此次调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继续规范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行为,落实价费公示制度,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