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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年报开始啦!不收费!

日期:2024-01-12

来源: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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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崭新的2024年,新的一年,依法年报,诚信经营,一起看看如何正确年报吧!

一、年报公示的主体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方式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s://js.gsxt.gov.cn),在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登录后,逐项如实填报。

四、特别提醒

请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官网网址:https://js.gsxt.gov.cn。

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等内容,请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帐汇款,万一上当受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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