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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日期:2024-01-29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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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县及时组织实施市医保局和市卫健委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4年2月1日起调整文件涉及的49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本次调整470项医学影像、病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取消16项麻醉类医疗服务项目地区差价,执行苏中、苏北、苏南同价并修订、降低了13项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此次调整后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县医保局将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督促指导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强化内部价格管理,做好收费信息系统维护及相关项目的归并调整工作,严格按调整时间执行,同时做好政策落地实施的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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