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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日期:2024-02-05

来源: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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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将至,为确保广大群众健康平安,欢度佳节,灌南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饮食安全。

一、线下选购需注意

1.购物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选购感官指标正常的食品,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鲜、冻畜禽产品。

2.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外包装是否完整、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情况,注意产品是否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成分表、配料表、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关注产品是否过期。

3.选购散装食品时,应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尽量选购放置在密闭容器中或使用保鲜膜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不正常的食品。

4.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保健食品和药品的区别,仔细查看其包装上是否标有“蓝帽子”标识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看清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同时还应注意食用者与包装上标明的适宜人群是否一致,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

二、家庭用餐需注意

1.烹饪前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具要注意清洁和生熟分开使用;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内部加热不透。

2.主食注重粗细搭配,在精米白面等精细谷物的基础上,适当搭配糙米、全麦等全谷物,以增加主食营养、丰富主食风味。在日常主食中也可交替搭配使用杂豆、薯类等营养丰富的健康食材。

3.在果蔬的选择上,要尽量保证种类多样和色彩丰富,建议多食用新鲜蔬菜水果,适量食用腌菜、酱菜等佐餐蔬菜制品和果汁等方便饮品。

4.应避免高油、高盐、高糖食物的摄入,养成清淡饮食的好习惯。建议成人每天食盐摄入量不超过6克,烹饪时可使用定量盐勺控制放盐量,尽可能采用少油烹调的方式。同时,在烹调菜肴时应减少糖的用量,少吃含糖量高的食品。

三、外出用餐需注意

1.外出聚餐和预订“年夜饭”时,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建议选择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的“笑脸”餐厅,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较高及食品安全示范店等餐饮单位消费。

2.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生冷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

3.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织纹螺等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4.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四、网络订餐需注意

1.通过网络平台订餐时,应选择经监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号的第三方平台或网站,注意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信誉等级标识、投诉举报电话等关键内容是否齐全,切勿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符的非法供餐者订餐。

2.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

3.签收时,注意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整,包装是否被开启过、餐食是否被污染等情况,并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4.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品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消费者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谨记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请保留好截图内容。

2.留心食物中毒表现,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样本。

3.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4.如遇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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