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出行意识,近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推出“人脸抓拍系统、违法行为人曝光台、交通安全劝导站”电动自行车长效管理“三件套”,通过“电子警察”查证、曝光台警示、执勤民警实时劝导,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行为。
“小细节” 折射 “大安全”。近年来,灌南公安通过出台法规、普法引导、查处违法等举措,让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深入人心,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违法载人,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对此,今年初,灌南交警大队依托人脸抓拍系统先后对人民路与新东路等7个主要路口的“电子警察” 优化升级,增加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的识别采集功能,重点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行、违法载人等实行24小时自动抓拍,实时记录违法行为。
“当抓拍到违法镜头后,会通过系统发送短信,当事人收到违法信息后,必须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否则可能影响到个人文明征信。当然,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提醒广大群众注意自身安全,自觉参与文明交通创建。”灌南交警大队秩序股民警石友清介绍。
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时就立刻戴上,有的人在检查过后又把头盔摘下来,让头盔成为“道具”摆设。为警示群众自觉遵守交规,灌南交警大队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提取交通违法当事人的信息,部分打码后在街面大屏上曝光,增加安全文明交通宣传效应。
为让文明出行成为群众自觉行为,灌南交警大队还在城区主要道口设立4个交通安全劝导站,对违法出行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开展教育劝导,全方位提醒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非法载客,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共享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