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稻谷补贴和棉花大县奖励资金管理的通知》(苏财建〔2023〕123号)、《关于下达2024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4〕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稻谷补贴政策,鼓励引导农民和新型主体提升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定稻谷产能。
二、稻谷补贴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稻谷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稻谷实际生产者与实施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的实际经营者。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植水稻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实际经营者包括促进绿色优质稻谷生产、组织市场化收购等经营主体。
三、稻谷补贴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稻谷生产者补贴依据为2024年水稻实际种植面积。
1. 稻谷实际生产者。
(1)单一主体种植面积未达到50亩或种植面积虽达到50亩及以上,但种植方式为直播稻或土地流转协议在2024年9月30日前未经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鉴证盖章或镇政府审核认定的,依据2024年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45元。
(2)单一主体连片种植非直播稻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且土地流转协议在2024年9月30日前经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鉴证盖章或镇政府审核认定的,依据2024年非直播稻实际种植面积及2024年稻谷补贴结余资金确定补贴标准,经县政府同意,并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后实施补贴。
(3)对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
2. 实施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的实际经营者。
(1)绿色优质稻谷生产(稻渔综合种养)。
支持绿色优质稻谷生产的实际经营者,对单一主体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连片种植绿色优质水稻(非直播稻)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的,土地流转协议在2024年9月30日前经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鉴证盖章或镇政府审核认定的,依据实际种植面积及2024年省统一测算允许调剂使用额度,在享受规模稻谷生产者(非直播稻)补贴的基础上,每亩增补70元。
(2)稻谷市场化收购。
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实行总额控制,补贴总额120万元,最终以确认的稻谷量为标准,最高不超过50元/吨。以2025年1月31日为时间节点,经县粮食主管部门核验的2024年度生产稻谷库存数量为计算依据,已销出库的稻谷不计发补贴;对租仓收购的企业不予补贴。稻谷如有露天存放的,必须堆放整齐,便于丈量、计算。如因堆放不规则导致无法丈量计算的,将不予认可该数量。市场化收购的补贴数额,暂不核定市场化收购补贴标准,待县粮食主管部门核定最终数量后,按比例进行分配。
四、稻谷补贴面积如何登记?
各镇村根据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稻谷生产者、绿色优质稻谷生产(稻渔综合种养)实际经营者申报,并登记造册,逐户核实登记2024年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填制《灌南县一般稻谷生产者补贴分户登记清册(2024年)》、《灌南县规模稻谷生产者补贴分户登记清册(2024年)》、《灌南县绿色优质稻谷生产(稻渔综合种养)补贴分户登记清册(2024年)》,经稻谷生产者签字确认,由镇农业农村部门经办人、负责人、镇政府分管人、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后连同分户登记清册正式行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五、如何公开公示?
申请补贴的稻谷实际生产者、绿色优质稻谷生产(稻渔综合种养)实际经营者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各村造册上报及镇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造册的稻谷补贴面积和金额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加盖镇政府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公示。绿色优质稻谷生产(稻渔综合种养)实际经营者申请补贴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填报《灌南县2024年绿色优质稻谷生产(稻渔综合种养)补贴分村汇总表》,由镇农业农村部门经办人、负责人、镇政府分管人、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后连同分户登记清册正式行文,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并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如何发放?
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到县粮食主管部门申请,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在以后的三年不得申报任何补贴。县粮食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进行登记造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由县粮食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收购情况进行审计,实物丈量环节由县粮食主管部门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由县粮食主管部门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024年产稻谷收购量、补贴金额、县粮食主管部门举报电话等。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信息公开。
稻谷市场化收购实际经营者申请补贴情况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粮食主管部门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应补贴金额等情况审核汇总,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报县政府审定发放。
七、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上报数据进行汇总,会同县财政局上报县政府审定后,作为补贴发放依据。县财政局依据审定的补贴面积和金额,通过江苏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将稻谷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到户。
八、稻谷补贴有哪些保障措施?
稻谷补贴工作由县政府负总责,县财政、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牵头组织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稻谷补贴工作的落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稻谷补贴资金纳入县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建立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处理信访问题,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原文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37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