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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日期:2024-08-08

来源: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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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广大消费者:

夏季温度高,食物容易腐败变质,为有效防范和减少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出以下消费提示。

餐饮服务单位应注意:

1.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规定,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严把制作过程关。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水果拼盘等要在专间内制作;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烹饪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能超过2小时。加工过程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加工制作工具分类定点存放。要重点防控食品与加工人员、制作环境、设备设施间形成的细菌性交叉污染,特别是要防止食品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形成的交叉污染。

3.严把清洗消毒关。餐饮单位应配备消毒柜,所有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存放在密闭保洁柜中,保持清洁。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索取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每批次合格证明,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4.严把环境卫生关。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采光、照明、通风等设施应符合要求,并切实做好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工作。

5.严把人员健康关。餐饮单位从业人员都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一定要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规范佩戴口罩。

6.自觉抵制餐饮浪费。主动提醒顾客理性消费,适量点餐,减少浪费。提供合理份量饭菜,减少“大份菜”,提供“小份菜”。推行使用公筷公勺和分餐制。

广大消费者应注意:

1.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有效证照,有量化等级“笑脸”标识,实施“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整洁的正规商家就餐,举办宴席,要选择有接待能力的饭店举办,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2.购买自制饮品应现做现喝,即时消费;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食用变味、发黏、发霉、腐败变质或过期的食品。

3.网上订餐优选证照全、信用好、距离近的商家。收到食品时查看封签是否完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不网购生食、冷食类等高风险餐食。

4.提倡夏季清淡饮食,少吃油腻和生、冷食品,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

5.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餐前洗手,注意餐饮具卫生,使用“公筷公勺”,适量点餐,避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