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灌南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灌南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检察监督,将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办案中,开通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充分保证涉企案件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办理,联合工商联、财政局等10家单位组建灌南县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 王瑞涛
1、依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
2、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对涉民企的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利用刑事立案实施敲诈勒索以及刑讯逼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行为。
3、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办案理念,依法依规主动审查涉案企业是否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协助涉案企业提交合规计划、承诺整改时限,经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评估认为企业已完成整改的,对案件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