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单位: |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留言时间: | 2018/4/26 14:59:41 |
内容: | 我的爱人,年龄57,她交的是灵活人员保险,还有2年缴费就达15年,请问,现在可交2年的保险费,办理退休吗?谢谢 |
问题类型: | 咨询 |
答复单位: |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18/4/27 15:26:32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有关规定 1、从2011年7月1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 2、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6月30日)已参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所以,您的家属不能一次性补交两年办理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