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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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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县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强化组织管理,组建政务公开科室,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工作程序,强化问责制度,形成政务公开长效工作制度,对于现有制度文件在机构改革和科室调整时应及时修订;要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每季度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措施,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建立健全协调联络机制,统筹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近期根据省市出台的政务公开考核标准,我县将研究制定2019年度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加大督查力度,力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快完善组织机构建设

近期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导致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工作交接存在断档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开展。因此涉及人员变动的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衔接配置好责任科室和专职人员,做好职责交接工作,掌握县政务公开系统平台操作方法,及时通过平台发布最新政务信息,强化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应及时将原始密码复杂化修改,避免账号的外借和遗失。同时请各镇、园区和县各有关单位于2019429日前将《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备案表》(详见附件)填好后纸质档(加盖公章)报送至信息中心(县行政中心704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gnxxgk@126.com(注明单位),联系人:惠芸芸、何婷婷,联系电话:83217818。另请相关人员加入QQ群:112523032 (灌南县信息公开群) ,以方便沟通联系。

三、强化主动公开管理

县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严格审核主动公开信息,按照单位制订的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审签,确定公开属性,对于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公开,对于拟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经审签后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应在发文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开。同时在信息主动公开前各单位务必要对所报信息内容进行细致全面检查,坚决杜绝以下严重错误的发生:1.政治性表述错误;2.严重错别字;3.虚假信息;4.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5.存在非法网站链接;6.其他易引发负面舆情的信息。

四、创新政策发布形式

严格落实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组织编撰解读材料。解读材料应以图片、视频为主,文字为辅,与政策文件制定应当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发布。按照《灌南县新闻发布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有序推进本单位新闻发布会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民情民意的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县信息中心要协助做好审核报备和组织服务工作。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办件回复工作

通过网上、信函、传真、现场受理等方式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后,县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答复。对复杂疑难申请件的答复,要与法规科室加强会商,确保答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表述言语不准确和逻辑不严谨的问题办件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有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附件: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备案表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备案表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责任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具体经办人


手机长号

(短号)


办公电话

(对外公开)


传真


办公地址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