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8946/2016-0002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社团管理,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6-04-07
文号: 灌民发(2016)2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信鸽协会:你们提出的“关于灌南县信鸽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冯盼军变更为周晓祥。履行时间从2016年…

关于同意灌南县信鸽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批复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南县信鸽协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灌南县信鸽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由冯盼军变更为周晓祥。

履行时间从201646日起算。

特此批复。

                             灌南县民政局

                           2016年4月6

抄送: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4月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