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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93/2016-00025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16-05-04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2、申请决定机关:县林业局3、申报材料名称: (1)申请(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等); (2)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无林权证明的,应提供承包合同和承包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无林…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事指南(原灌南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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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林业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申请(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等);

  2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无林权证明的,应提供承包合同和承包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无林权证明且无承包合同的需要提供权属无争议证明);

  3林木采伐更新作业设计书;

  4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和更新方式;

5个人应当提交林木采伐更新简易作业设计书;

6申请单位(法人证明)负责人证明,个人身份证;

7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8是否生态公益林证明(以上材料267项均提供复印件)。

4、办理程序:

  1)材料齐全后受理;

  2进一步核实审查材料、现场勘查、提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意见

  3签发采伐木材批准书,江苏省森林、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予许可决定

5、法定期限:20 天,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育林基金,最高不超过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6%

7、收费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林业局苏财规[2009]9号苏林计[2009]8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8、咨询电话:83960102

   窗口电话:809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