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有关部门: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灌南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灌政办发[2015]86号)和《关于组建灌南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灌农普发〔2016〕1号)文件要求,灌南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经成立,其印章从即日起正式启用。
附件:灌南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模式样
灌南县统计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灌南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模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