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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11/2011-000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1-06-06
文号: 灌公〔2011〕8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公安局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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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灌南县公安局
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所、队、处、室:
现将《灌南县公安局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一一年五月二十
 
主题词:文明城市创建 工作方案 通知
报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共印40份)
灌南县公安局办公室              2011520印发
灌南县公安局
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连云港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的部署,结合县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动员全县公安机关各部门和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力投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建设文明、平安、靓丽的灌南,推进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适时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倡导文明交通风尚,增强市民依法行路、文明礼让意识,创造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和社会面防控系统建设,拓宽“警民恳谈”等亲民渠道;加强定期与不定期的巡逻与安全检查,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以“五统一”为指导,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创建,确保各项创建目标顺利完成。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实行责任制,加强宣传力度5月上旬
总体要求: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对照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工作实处。
(一)动员部署。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条线和联系点制度,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印发相关责任分解表,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分解任务。各单位对照《灌南县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考核方法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分解表》,各责任单位对照标准和任务组织自查自评,分析评估现状,找准不足,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全面推进
(三)加强宣传。各部门加强重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神传达到全体民警,全警动员、全警参战、警民结合,全面打响灌南公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攻坚战。利用《金盾之声》、《灌南时讯》、《江苏法制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同时增设宣传栏、图片展、宣传横幅等渠道,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氛围。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积极开展创建活动(5月中旬-7月初)
总体要求:对照《灌南县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考核方法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分解表》,找准不足,攻坚克难,确保顺利通过省文明办的先期测评和复查验收。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开展治安秩序整治。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快侦查破案工作效率,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等指标。在连续几年命案、有影响大要案件全破以及近阶段群众集体性事件平息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强力推进“三盯三捆绑”侦破破案新机制,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在涉车犯罪治理力度方面,重点加强登记上牌、查缉管控、巡逻方法、破案打击、社会动员等等,推动涉车犯罪的常态发展。同时,围绕群众关注的“两抢一盗”、电信诈骗、扒窃案件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适时组织专项打击行动,加强社区巡逻密度,限期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化处警查控专业队伍建设,实行专业化处警、巡防、和查控,着力提升社会面控制能力。
(二)大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加大交通事故的预防力度,在事故多发点、段、面加强交通指挥及引导,着重对重点车辆和安全驾驶人的管理,按照新交通法规定严惩酒后驾车,利用宣传册、标语等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增强城区道路的管理力度,从严查纠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跨越隔离栏,占道经营等交通违章行为,对车站、医院、学校门前等交通乱点开展专项整治。加大交通实施管理力度,规划、增设停车场和机动车泊位,缓解人口密集区停车难问题;科学合理设置斑马线、隔离栏,完善主干道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规范交通秩序。加强交通设施维护,修补破坏的交通标志,施化磨损残缺的交通标线、清洗陈旧的交通隔离设施。抓住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动员社会力量维护好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倡文明交通理念。
(三)坚决抵制社会丑恶现象。落实各单位和个人责任制,重点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从源头上断绝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通过不定期地明查暗访、异地用警、增设情报员联系点、联合行动等方法,不间断地组织查处公共娱乐场所“黑暗”场所、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积极开展网络环境整治,加强与文化、工商、电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网吧、网络文化监管平台和工作协调机制,查处、取缔“黑网吧”,落实实名上网检查制度和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严禁未成年人上网,防范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深化打击制售假发票、假证专项行动,彻底铲除“牛皮癣”等小广告,创造干净、文明的街道。
(四)加强公安自身建设,树立公安良好形象。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对照文明创建工作标准,努力创造灌南公安热情服务窗口,严格落实“五统一”要求,即统一公开服务规范,统一亮明党员身份,统一实行挂牌上岗,统一推行文明用语,统一安装一机双屏受理系统、服务评价系统等,健全规范服务流程、服务指南和意见箱投诉反馈机制,坚决杜绝在接处警和日常接待群众中推诿扯皮和态度蛮横现象,真正做到以礼待人、热情服务。教育民警注重自身的形象,言谈举止端庄,规范使用警车,遵守交通规则,乐于帮助困难群众,树立公安民警的文明形象。
(五)及时总结,做好台帐整理工作。要吃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精神,围绕创建目标任务,认真实施各项措施,各司其职,对照工作实际,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交流和探讨,善于反思和总结,全面做好台帐整理归档工作,努力做到高要求、真水平。
第三阶段:稳扎稳打,健全长效管理机制(8月-9月)
以巩固成效,提升水平,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迎接国家文明委测评的验收为总体要求,努力提高文明城市建设的硬件和软件建设,结合本县实际,改进方法,不断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有利的管理机制,提高本县文明创建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党委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局局长成善全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干部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局政治处,负责面上情况掌握、分析研判、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
(二)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健全县局领导分片包区和联系点制度,县局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警种条线的创建并加强检查指导,协调并督促联系点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督察、创建办公室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完成任务。对重点创建工作任务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下发督查建议书,及时督促整改。
    (三)营造良好氛围。围绕创建工作的开展要求,采取专题报道、图片展示、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建设的历程和公安机关创建活动经验做法、成效,展示灌南公安机关良好精神风貌,动员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四)强化整体联动。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共同目标,各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迅速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多年来建立的群众基础,发挥各自的优势,整合社会各方创建力量,多方联动,共同参与,抓好创建工作。各部门还应将创建活动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共同推进。
(五)严格考核奖惩。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干部的考核和使用结合起来,各责任单位“一把手”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本部门的创建工作负总责,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态度消极、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全市创建工作整体进度的单位和领导,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