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6〕3号
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物业服务工作的
通 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物业服务工作,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春节期间有关物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节前排查,清除安全隐患。节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物业区域的配电、监控、照明、电梯、供水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公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加强车辆管理,引导进出车辆有序停放,保证主干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畅通。加强安保昼夜巡查力度,严防偷、盗、抢等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做好消防设施的巡视、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消防规定的,督促其整改,对不听劝阻并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向公安消防部门书面报告。
二、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卫生环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人员对物业区域进行卫生大检查,杜绝卫生死角。同时在物业区域内做好宣传工作,杜绝在小区门口、墙体、楼道等公共场所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不文明现象。节日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保洁工作,特别要做好物业区域的硬化地面、主次干道、公共楼道、扶手以及垃圾设施的清洁,做到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等现象。
三、营造节日气氛,积极开展活动。各物业服务企业可结合物业区域的实际,通过悬挂节庆灯笼、条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活动和业余文化活动,营造节日气氛,增强业主参与度,促进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交流和沟通,与广大业主共同创建一个舒适、温馨、安全的生活环境。各物业服务企业可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做好春节期间温馨提示告知工作。
四、落实值班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安排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在岗在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严格信息报送、沟通和反馈,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协调处理。发生重大应急和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协助处理,努力做到物业服务不间断、服务标准不降低。
特此通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25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