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6〕5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灌安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彻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现将《灌南县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规范、标准、要求,认真对照落实,对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26日
灌南县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大力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有效遏制和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3月底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设置等。
2、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3、脚手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6、高处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7、施工用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9、起重吊装: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0、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4、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
五、治理步骤
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底,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全面治理阶段
3月份,安全监管主管部门要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直至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要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依法严惩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做到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制度。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检查要求,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安全主管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四)加强教育,提高素质。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安全检查与“安全生产行政监督年”活动结合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印发
附件: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
项目分类 |
检查内容 |
存在的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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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现场管理 |
安全管理 |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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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明施工 |
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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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脚手架 |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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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坑工程 |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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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模板支架 |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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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处作业 |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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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筑起重机械 |
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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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施工现场管理 |
施工用电 |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的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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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起重吊装 |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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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施工机具 |
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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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措施费 |
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帐的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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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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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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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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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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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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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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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
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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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是否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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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此表内容对本单位施工、监理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
2、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施工、监理单位自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的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求施工、监理单位立即整改;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坚决整改到位。
建设单位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项目建造师签字:
检查日期: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