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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16-0001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6-04-21
文号: 灌建发〔2016〕1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工作效率,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等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灌南县住建局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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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612

灌南县住建局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

考核 办 法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工作效率,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等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局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鼓励争先创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全系统干部职工。

三、考核方式及奖惩

    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总体工作采取半年考核的办法。年中考核由局法规科会同局办公室组织开展,年底考核由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带队考核。

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及信息工作实行季度考核,季度通报,并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局规定及县纪委规定执行。

四、考核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履行好主体责任(包括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责任清单明确,认真开展述廉述责,建立健全谈话提醒机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下级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1次,全年党风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抓好“四风”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最新精神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监督检查,查处和通报曝光违反“四风”问题。

(三)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

   1、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 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在《人民日报》、《求是》、《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新华日报》、《群众》、《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连云港日报》、《灌南日报》等刊物,中央和省市电视台,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省纪委清风扬帆网、市纪委山海廉韵网、县纪委廉政网,以及其他刊物上刊登刊播反映我县或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理论文章、工作研究、经验材料、通讯、评论、信息、案例、特写及照片的,根据局宣传报道奖励规定及县纪委奖励规定进行奖励。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季度考核、季度通报。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全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

3、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对创建省或市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单位进行加分。

(四)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各单位每月必须上报正面类信息、负面类信息各1篇。刊登在中央、省、市纪委内网以及内刊简报等纸质性刊物上的,或被县纪委采用的,参照局宣传报道奖励规定及县纪委奖励规定进行奖励(信息上报要求见附件)。

五、考核要求

一是纳入目标考核。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年底和各项工作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争优的依据。

二是思想高度重视。抓好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是抓好其他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党委报告。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党委将根据情况下发红黄蓝三色廉情预警通知书,全力督促做好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做好每月25日前上报2篇宣传信息的任务。

    附件1:灌南县住建局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2:灌南县住建局纪检监察信息上报要求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421


附件1

灌南县住建局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细则

单位:                                                                                考核时间: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情况

得分

备注

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0分)

1、  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包括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3、开展述廉述责。

4、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并开展谈话,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

5、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1次,全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

6、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定期召开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10分),每年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5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于年底前报告本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5分)。

被县以上纪委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不得分。

2

落实八项规定

改进工作作风

情况

20分)

1、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和局里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本部门“四风”工作。

2、修订完善相关作风工作规定。

3、开展作风工作监察,查处通报。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单位。

5、严谨公务用车、严格公款招待。

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未执行局里相关规定的每次扣2分。被发现有奢侈浪费行为的每次扣2分。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被县以上纪委处分的不得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情况

得分

备注

3

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

15分)

在《人民日报》、《求是》、《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新华日报》、《群众》、《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连云港日报》、《灌南日报》等刊物,中央和省市电视台,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省纪委清风扬帆网、市纪委山海廉韵网、县纪委廉政网,以及其他刊物上刊登刊播反映我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理论文章、工作研究、经验材料、通讯、评论、信息、案例、特写及照片等。

完成国家级1篇得2分,省级1篇得1.5分,市级1篇得1分,县级2篇得1分。实行季度考核,具体奖励按照局宣传报道考核规定以及县纪委考核标准执行。

4

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15分)

每月上报信息2篇,其中正面信息一篇、负面信息一篇。

单位报送的信息被县纪委采用,在中央、省、市、县纪委内网以及内刊简报等纸质性刊物上的信息。

各单位每月上报信息2篇(正面信息1篇、负面信息1篇)。被中央、省、市、县纪委内网以及内刊等采用的信息,1篇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实行季度考核,具体奖惩按照局宣传报道考核规定以及县纪委考核标准执行。

5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

10分)

组织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积极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活动。

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活动的不少于2次(少1次扣5分,多1次加2分)。

6

坚决执行上级决定、“三重一大”情况

10分)

1、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局相关决策、决议和决定,保证政令畅通。

2、每月将“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有关执行情况向局党委、局纪委报告,没有的实行零报告。

坚决执行局党委的工作安排,坚持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等规定。有一次未执行规定的扣2分。“三重一大”月报告未报告的每月扣1

7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0分)

按照局廉政风险防控“五个三”工作机制要求,认真进行风险点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配合局纪检监察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未进行排查的扣2分,未提出防控措施的扣2分,防控措施不到位或不完善的扣1分,不配合开展工作的每次扣1分。

8

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

(加分项)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开展创建活动加10分。

               

考核人员签字:                                                             被考核单位领导签字:


附件2

纪检监察信息上报要求

一、来稿单位:首行靠左注明单位名称,宋体三号。

二、标题:华文中宋小二号居中。

三、正文:仿宋三号,段标题黑体,段中小标题楷体,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举例时涉及的人和事应指名道姓,严禁用“某某”代替。

四、落款:签发人、签发日期和信息员、联系电话楷体小三号,分两行居左。

五、纸张:A4

六、邮件:一事一发:添加附件,附件名为“单位+标题”(各纪工委、委局各室为“编号+标题”),邮件主题名即附件名,邮件正文内粘贴信息内容。负面类、专题类信息应于标题后括号注明“负面”或“专题”。

七、字数:专刊2000字左右,工作动态500字左右,负面信息及调研建议类1000字以内,简讯200字以内。

备注:1信息上报可通过邮箱gnjsjfjk@163.com报送。

2请各位撰稿人严格按照信息上报要求上报信息,以便整理编辑。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4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