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江苏佩芝菌业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2年6月6日和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约定,贵司租赁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土地195.5亩,由于贵司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投资建设并土地租金30余万元未交,根据《投资合同》第六条第7款约定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贵司与我方订立的《投资合同》,公告之日起收回贵司闲置土地约80亩(收回土地四至为 :东至佩芝中心路西侧、南至村庄沟北侧、西至郑于大沟东侧南北路、北至灌农大道南侧大沟,面积以规建部门测绘为准)。
特 此 公 告
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7日
贵公司于2012年6月6日和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约定,贵司租赁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土地195.5亩,由于贵司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投资建设并土地租金30余万元未交,根据《投资合同》第六条第7款约定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贵司与我方订立的《投资合同》,公告之日起收回贵司闲置土地约80亩(收回土地四至为 :东至佩芝中心路西侧、南至村庄沟北侧、西至郑于大沟东侧南北路、北至灌农大道南侧大沟,面积以规建部门测绘为准)。
特 此 公 告
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