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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26/2009-0001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09-11-19
文号: 灌安监[2009]2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灌南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原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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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安监[2009]27号

关于开展灌南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分局、各化工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全面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连云港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制定本方案,请各园区分局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危化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监管措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措施

(一)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动

1、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审查条件,隐患整改不到位、没有完成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相关从业人员基本从业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按期向安监部门递交主要负责人定期履职报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上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县安监局一律不予受理。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未换证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

2、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严把各环节的安全许可条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取得安全许可后方可建设,试生产(使用)方案经过备案后方可投入试生产(使用)。各地要对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行政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擅自建设、未批先建、不遵守建设项目许可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使用),并从重处罚。

3、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无证生产、擅自试制新产品或将生产装置、设施出租给不具备条件的租赁人违法生产、试制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4、继续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在两年来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关闭使用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的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已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要明确人员实施跟踪督查,督促企业拆除生产装置、贮存设施,妥善处置危险物品及危房等,确保关死关实。

(二)以化工生产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

1、进一步严格化工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化工生产企业在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条件。全面推行新建化工建设项目审批联合会审制度,严把准入关。

2、加快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工作。对涉及危险工艺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企业,现有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对逾期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的企业,一律责令相关生产装置(设施)停止使用。须按照省局规定进行工艺过程的自动控制和温度、压力等主要参数指标的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改造,有条件的要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提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3、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定期报告制度、企业聘请专家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明晰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修订并严格执行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高危岗位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措施

4、进一步提升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化工集中区的安全管理,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建立健全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化工集中区的安全监管能力和效果。积极推行对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实施集中监控的有效办法,适时开展化工集中区综合安全评估。

5.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各化工园区要建立与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主要危险化学品种类和应急救援需要相适应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企业要编制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重点单元装置和储存区域在发生异常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要领和紧急处置报告等步骤,并制作成应急周知卡在岗位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必须做好与当地政府和周边的企业、村(居)衔接,减少事故对周边的影响;必须建立事故突发时分级分类的报告职责,并落实报告责任追究制;要根据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配齐配足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应急处置物资和相应品种、数量的急救药品,明确维护保养责任;同时,要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重点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使现场操作人员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相关知识,确保出现异常情况后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有效处置。

6.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所有化工生产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杜绝“三违”现象,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2、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行政许可规范、基本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3、加强安全标准的宣贯工作。组织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颁布的2009 年开始实施的一系列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标准的宣贯工作,推动《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标准在化工企业的及时有效实施。

4.加强先进典型和事故案例宣传。各园区分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做法,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讲解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各园区分局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宣贯实施阶段(7月至8月):各园区分局要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指导和监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0月):各园区分局要在企业自纠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抽查和开展回头看,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切实提高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各园区分局要按照行动方案对“三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归纳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园区分局要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际,加强领导,制订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纳入各县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做到同时布置、同时推进、同时督促检查。

(二)深入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政策。各园区分局要把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与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政策相结合,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广泛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的精神,以及《连云港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工作。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工作台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一企一档”等台账和档案,不断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台帐建设,不断健全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走向标准化。

(四)依法严厉打击,及时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工作的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该限期整改的,一律限期整改;该经济处罚的,一律经济处罚;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依法关闭。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 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  工作方案   通知       

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