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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70/2015-00004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公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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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一、基本情况(一)单位职能1、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规章制度。2、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3、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

灌南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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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

3、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组织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

5、向县政府提交同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6、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其他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县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组织实施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9、按审计法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县政府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按上级审计机关和县政府授权,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0、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强化程序、造价、资金、质量和绩效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实现结(决)算审计全覆盖。

11、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中央、重庆市在开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和参与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有关审计项目。

12、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组织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计划

1、对县财政局和县地税局具体组织的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对民政局、残联、统计局、海洋和渔业局人防办、总工会等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3、对堆沟港镇、张店镇、新安镇镇4个乡镇2014年的财政决算进行审计。

4、对全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5、对全县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6、对2014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资金、农业保险资金、房屋征收补偿专项资金和江苏金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灌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债务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7、对第一人民医院、硕项湖备用水源地工程、县体育中心、硕项湖自来水厂、田楼自来水厂、城西污水处理厂、实验中学迁建工程等7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8、对张湾实验学校、灌南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镇中小学等8所学校校安工程、城市防洪提升南延工程、灌南县中学惠泽园工程、灌河大桥建设工程等12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9、对张亚东、朱晓文、汪富昌、王洪、孙肖平、孟跃、华正梅、潘井开、杨立谱、张卫峰相海龙、周庆伟、于劲松、王淮、杨培芬、汤景胜、韩宝国、孙宇、汤朝亚、朱崇华等21名党政领导班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对社会审计组织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质量检查。

11、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590.4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90.44万元,非税资金0万元。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59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44万元,项目支出375万元,

附表:1、灌南县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表

2、灌南县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3、灌南县审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灌南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表

2.灌南县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3.灌南县审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