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
1、负责制定所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领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3、领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4、领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所属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加强支部班子建设,负责审批新党员。
6、按照规定范围审理,批准有关党员的处理决定。
7、领导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开展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4年重点工作计划
1、学习中央《条例》和省市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意见》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全年举办党务干部、预备党员等培训班不少于3期
2、按照材料预审率、手续完备率100%要求,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发展新党员40名。按党章要求,做好党组织关系所属单位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3、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全年牵头组织抽查活动不少于6次,提升机关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开展机关工会、人武、计划生育、共青团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确保困难职工帮扶到位、民兵训练和征兵工作合格、随访服务达标、加强团干和“五老”队伍建设等。开展学习观摩、调研及各类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
二、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度收入决算11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6.60万元。
2014年支出决算116.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