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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11/2010-000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银行,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0-01-06
文号: 灌公〔2009〕17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实行保卫工作例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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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
继续实行保卫工作例会的通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卫科(股):
保卫工作例会制度运行以来,各单位能够认真组织例会活动,按时参加会议,在开展单位安全保卫、防范设施建设、互通情况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精神,及时传达上级部署要求,加强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决定在2010年继续实行保卫工作例会制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例会时间:
每月20日下午3时至6时(双休日、节假日另行通知)
二、地点安排:
(一)、邮政局            1月20   11月20
(二)、江苏银行          2月20   12月20
(三)、建设银行          3月20  
(四)、农业发展银行      4月20
(五)、人民银行         5月20
(六)、农村信用社        6月20
(七)、工商银行          7月20
(八)、农业银行          8月20
(九)、邮政银行          9月20
(十)、中国银行         10月20
三、参加人员:
各单位保卫科(股)长、会议地单位的分管领导。
四、主要内容:
(一)、各单位汇报月度工作情况。
(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近期工作情况、治安状况,布置下阶段工作。
(三)、检查各单位工作现状,并对职工防范意识进行考查。
(四)、对应知应会常识与各项预案内容熟知程度进行实地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保卫科(股)领导要高度重视,准备好有关材料,按时参加每月的例会。
(二)、各单位按照会议地点安排,做好会务接待工作。
 
 
 
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