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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6-000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粮食、盐业、烟草,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05-27
文号: 灌粮发〔2016〕1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6〕2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全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原灌南县粮食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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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下属单位: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62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全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文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压降一般事故,为保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61日至630日。

四、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程加斌局长担任组长,陈卫星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产业发展科),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部署发动

1、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动员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协调、部署和安排。

2、主要负责人与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区域企业厂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以本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深刻吸取近几年来全国粮食系统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充分发挥粮食行业优势和自身特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咨询。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要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落实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623日至3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单位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对演练活动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提高职工的应急和避险能力,县局对重点单位“应急演练”活动进行督查和指导。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谋划,有序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充分发挥与宣传部门的合作机制作用,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落实,保障活动深入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围绕中心,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围绕主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加强与媒体的联动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构建多元宣传格局,形成安全生产强磁场,确保粮食行业工作安全稳定。

 

 

灌南县粮食局         

2016527       

 

 

 

 

 

 

 

 

 

 

 

 

 

 

 

灌南县粮食局                             20165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