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6〕40号
关于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灌南县三口粮食储备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灌南县粮食局:
你们报送的《连云港市灌南县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推进江苏智慧粮食工程建设,智能化升级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灌南县三口粮食储备库,我委原则同意你们实施该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对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灌南县三口粮食储备库进行智能化升级。
三、项目投资
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总投资约96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46万元;灌南县三口粮食储备库总投资约125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55万元。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项目实施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施工承包合同,项目建设工程必须在项目区进行公示。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接文后请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及时发挥效益。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