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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6-0003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05-23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6〕4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地方海事处新建灌南县水上搜救中心(挂连云港市内河水上搜救中心灌河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地方海事处新建灌南县水上搜救中心(挂连云港市内河水上搜救中心灌河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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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643

关于灌南县地方海事处新建灌南县水上搜救中心(挂连云港市内河水上搜救中心灌河基地)项目建议书复的批复

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灌南县水上搜救中心(挂连云港市内河水上搜救中心灌河基地)项目建议书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灌南县水上搜救中心项目(挂连云港市内河水上搜救中心灌河基地)。

二、项目编码:2016320724FG0040

三、项目拟位于灌南县田楼镇大堰村小潮河闸附近,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灌南县水上搜救中心基地及配套装备设施,总占地面积约20亩。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455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520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5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