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770/2016-0005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5-31
文号: 张政发〔2016〕3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张政发〔2016〕36号关于张店镇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村(居),镇各有关单位:《张店镇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特此通知。 张店镇人民…

关于张店镇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政发201636

关于张店镇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与

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镇各有关单位:

《张店镇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张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8

张店镇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考 核办 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行政执行力,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开展,逐步形成综禁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确保实现全面禁烧、全量还田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各村(居)、包村三套班领导、包村干部及包村其他人员。

第三条:考核内容。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体系,签订责任书。

2、严格落实责任。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落实到村组;村五大员将所有地块落实到人头,分工负责,协同作战。

3、加强村民自治。根据法定程序和镇政府统一布置修改村规民约,规范率100%,提高村民自觉性,承诺书签定达80%

4、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播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设立举报电话,确保举报渠道畅通。

5、实行综合利用。完善并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全力推进秸秆还田;并及时清运离田秸秆,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做到即收即耙,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实现全面禁烧。

6、完善应急处置。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组织扑灭,确保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不因秸秆抛河引起水源污染事故。

7、及时上报信息。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条:实行保证金制度。各村书记3000元、主任2000元、会计、专干、妇女主任各1000元。镇包村干部每人交保证金3000元,职能组组长每人3000元(兼职不重复交),其他工作人员每人1000元,工作达标的全额退还保证金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条:惩罚事项

1.严惩“第一把火”。出现省市县通报的全县第一处秸秆焚烧火点村,对镇村负责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出现上述“第一把火”的村,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火点所在村各项秸秆奖补资金,并追究所在村镇分片包村三套班子领导、包村干部责任,所在村村支两委负责人主动辞职。

2.重罚“区域失控”。凡是出现省市县通报的非“第一把火”的,出现秸秆焚烧30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出现3处以上火点的,同一区域出现2次以上火点的,出现因秸秆焚烧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并追究所在村镇分片包村三套班子领导包村干部责任及所在村支两委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条:考核办法。考核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村(居)先行自查。于6月底前报自评材料,届时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评比,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条:政府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奖励;对因秸秆抛河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因大面积焚烧引起大气污染事故的,取消评先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八条:各村(居)及包村责任人要按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确保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万无一失。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16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村级奖惩方案

                                

                                 张店镇人民政府

2016528

张店镇2016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工作村级奖惩方案

类别

工作情况及效果

   

  

一类

认真执行禁烧相关规定,禁烧期间没有发生焚烧、乱堆、乱抛现象,无任何烟点、火点。

1、全额退还风险抵押金;2、按风险抵押金配套奖励;3、推荐各级表彰;4、成绩突出给予重奖。

1、给予村集体一定禁烧补助;2、按照上级规定给予秸秆综合利用补助。

二类

工作认真负责,没有发生人为焚烧现象;如万一发生焚烧现象,应急、扑救、处理及时没有造成社会影响。

1、全额退还风险抵押金;2、按风险抵押金配套奖励。

1、给予村集体一定禁烧补助;2、按照上级规定给予秸秆综合利用补助。

三类

发生焚烧现象,扑救不及时;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被县领导点名批评;被县督察组督察通报;无卫星火点。

退还50%风险抵押金。

给予一定比例的秸秆综合利用补助。

四类

被省市督察组督察通报;出现卫星火点。

1、扣除风险抵押金;2、取消配套奖励资格。

取消一切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