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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6-00597 信息分类: 其他, 工业、交通,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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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背景资料:我县县城区公交1、2路原共有26辆公交车,采用挂靠经营模式,线路起始点分别为小窑至李集、灌南至张店。我县城市公交发展起始于1999年,当时由黑龙江省佳木斯商人采取挂靠的方式在我县投资经营,挂靠方为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在公交车投入运营3-4个月后均转卖给…

我县公交车改革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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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资料:我县县城区公交1、2路原共有26辆公交车,采用挂靠经营模式,线路起始点分别为小窑至李集、灌南至张店。我县城市公交发展起始于1999年,当时由黑龙江省佳木斯商人采取挂靠的方式在我县投资经营,挂靠方为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在公交车投入运营3-4个月后均转卖给灌南个人经营。起初只有18辆19座的老旧中巴车,运行了4年后,更新为7.5米双开门新型公交车,车辆数增加至26辆,里程相继由原来的十公里延伸为现在二十余公里,往返公交站点30个。2012年8月份又更新为现在经营的公交车。公交车的运营,极大地方便了全县居民的工作和生活,为我县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因城市公交属社会公益性事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应该由政府投资或财政补贴,实行低票价运营。但我县公交车均为个人投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公交,与农公班车无异。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区公交因经营模式所限,难于管理,造成私自涨价现象严重,特别是春节期间,大量群众举报投诉,服务水平不高,车容车貌不整,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上级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现有的城区公交经营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我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以及群众出行的需要,每年在县“两会”上,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对此书写议案和提案。城市公交开展公司化改革迫在眉睫。

    近日,很多乘坐公交车出行的市民惊奇地发现,原来1、2路公交车上的售票员不见了,改为无人售票方式,乘客只需根据需要自行投放到达目的地所需的车票钱,对此市民反响热烈。带着广大市民的关注,近日记者采访了县交运局有关人员,详细了解了我县公交车改革的相关精神和目的。

    据县运管所营运股股长王竹枝介绍,原来我县城区共有1、2路两条公交线路,合计26辆公交车参与营运,线路起始点分别为小窑至李集、灌南至张店。所有车辆均采用个人挂靠方式经营,挂靠方为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归私人所有。但长期以来,因经营模式所限,这些公交车运营难于管理,私自涨价现象严重,群众举报投诉较多,公交服务水平不高,车容车貌不整不洁,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很多有关便民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通过调研考察,决定将公交1、2路班线经营权收回,实行国有公司化经营,进一步规范我县客运市场秩序,优化客运服务环境,保障旅客合法权益,塑造良好城市形象。

    为把握好工作的主动权,县交运局安排专人,针对公交车辆的承包人、合伙人等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多方位了解情况,主动对接车辆承包人和合伙人,向他们宣传有关政策和公司化改造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王竹枝介绍,因为长期合伙经营,部分车主们形成了“联盟”,对抗改制,并向相关部门反映工作情况。县信访局和交运局负责人员热心接待,耐心听取他们的需求,逐一化解矛盾,对车主提出的要求随时接待,随时有答复,与车主们进行了多次的座谈,面对面听取意见,尽量满足车主诉求。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在公交车改革进展顺利。

    据县交运局局长张金军介绍,公交车改革是党委、政府的惠民工程、民生工程,让居民乘坐公交车感觉安全、方便、快捷、低价,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是制定本次改革运营方案的目标。改革启动以来,县领导高度重视,分四个工作小组包干指导推进实施,协调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单位处理各类矛盾,保障班线改造后,车辆平稳运营。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会议精神,运营组织以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为主体,成立了县城市公交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负责公交运营管理。目前1、2路公交车暂时处于试营运阶段,由成立的独立单位负责公交车运营,前期公司对已收购的公交车进行了彻底的维护保养,确保上路运行的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同时还对驾驶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除了技术学习外还进行服务质量、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等培训,只有经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下一步公司还将对首末站及沿途站亭、站点进行摸底,包括清洁站亭、补做站牌、调整站亭站牌上的公交车发班时间标识等,进一步提高我县公交车运行质量,方便群众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