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灌南县公安局
服务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科、所、队、处、室:
现将《灌南县公安局服务企业发展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公安 服务 企业 措施 通知
抄 报:县委、县政府,市局
灌南县公安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20份)
灌南县公安局服务企业发展八条措施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企业发展,保障和促进灌南“力保强劲增势,提升跨越后劲”,特制定《灌南县公安局服务企业发展八条措施》,内容如下:
一、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对危害投资发展的各类犯罪,特别是金融诈骗、盗窃工业原辅材料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案件及时侦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针对企业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欺行霸市和垄断经营等违法犯罪,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开展挂钩联系活动,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2个企业,刑侦、治安、交巡警、经案、出入境、内保和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每人挂钩一个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职能范围内的,及时予以解决;对职能范围外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三、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警务服务队”,对重点工程开展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在全县10强企业中设立“驻企警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一体化警务服务。
四、加强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企业慎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处罚;对企业管理人员慎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轻微或初次交通违法行为,慎用罚款处罚。
五、设立出入境管理“一号窗口”,为有紧急事由、特殊情况的境外人员提供优先服务,解决疑难问题。对来灌境外高层次人才、重要投资者办理入出境手续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重点服务。试行省内居民跨户籍地申领出国境证件、公司企业的江苏籍管理人员出境从事投资商务等活动均可在我局就近快速办理出入境证件。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企业实行赴香港商务备案制度,企业人员可以办理多次香港商务签注。
六、在车管所设立重点投资商、企业直通卡快速办证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建立“流动车管所”,定期到重点企业。上门办理业务。对申请20辆以上汽车办理注册登记或30辆以上汽车办理年度定期检验业务的企业,实行上门服务。
七、缩短办事时限,对申办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申办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储存许可手续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对新建工程项目消防审批提前介入,跟进指导服务;对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上门开展灭火器具使用、人员逃生等消防知识培训;对重点企业上门进行员工消防技能培训,指导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确实有困难的,在争取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整改期限,对整改到期前实行“提醒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