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014310026/2009-00019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其他,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09-11-19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能(原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根据灌编发(2005)10号、(2007)2号文件规定,县安监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宣传教育科)、综合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安监局化工园区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安监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一、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县人大建议、县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车辆、接待联络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干部的调配、任免、奖惩、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县政府、县安委会召开的名类全县性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地方性政策和行政措施;组织研究落实工矿商贸行业及其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措施;组织起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等;负责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信息;负责安全生产群众举报、投诉的受理与督办;负责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听证等工作。

二、综合监管科(政策法规科)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负责全县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的年度考核和评比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拆迁)、市政、园林、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卫生、文化、教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内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活动月”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指导乡镇安全生产达标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等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承担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及注册的有关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人员除外)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发证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培训工作质量;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审查,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受理和上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企业定点的申报材料的受理和上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申报材料的受理和上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的审核和发放、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并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共 "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督促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相关专业的专家组工作。

四、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依法监督检查机械、纺织、轻工、电子、医药、建材、非煤矿山、贸易、物产、港口、电力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相关行业内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相关专业的专家组工作。

五、化工园区分局:负责化工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受理和上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受理和上报;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法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法定培训与资格考核,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综合安全监察,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并跟踪事故隐患的整改。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和查处工作;受理涉及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和投诉,并负责调查处理。负责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定期督查和信息上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承办县安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经济开发区分局:负责经济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生产经营企业设立及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审查;负责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受理和上报;负责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法定培训与资格考核,负责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