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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16-0002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6-02
文号: 新委发〔2016〕2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安镇2016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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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镇2016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

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切实做好20l6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新安镇20l6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期间,全镇8.64万亩三麦要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不黑一块田的“四个一”目标,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与综合利用,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在全镇范围内要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问5月27日至6月10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6月11日至6月30日;

(三)检查考核阶段:时间7月1日至7月10日。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职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镇其他三套班领导和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和组织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各村(社区)成立由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成立应急小分队,全镇形成镇、村(社区)、组、户四级联动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组织网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保障有力。

2、加强宣传力度,营造禁烧氛围。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农户公开信、张贴禁烧公告和宣传标语、制作流动宣传车、建立微信群等形式进行不间断宣传,中小学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发放告家长书,签订承诺书,动员中小学生劝说并督促家人和亲友不焚烧秸秆,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全镇广泛参与、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3、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监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镇设立举报电话:0518—83986000,接受社会公众对露天焚烧秸杆现象的举报。

4、创新工作举措,保证圆满成功。

一要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全量还田利用为主,实行整村、整片推进,编织责任网,做好充分准备,力求速战速决,真正做到还田秸秆一律粉碎入土,即收即还不过夜。全镇夏季秸秆确保达到田间地头清、沟渠路旁清、家前屋后清“三清”要求,彻底杜绝秸秆焚烧和秸秆抛河现象。镇与各村(社区)签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责任状,村(社区)与合作社或农户要签定承诺书,农技服务中心要与农机手签定秸秆粉碎和安全责任书,相互明确要求,层层明确责任。

二要提前落实机械。要按照“还田机械落实到位、作业合同签订到位、农户资金筹措到位、作业路线明晰到位、机械作业跟踪到位”的要求组织实施。在机械落实上,各村(社区)要按照每500亩配备一台还田机械,提前做好机械调配工作,确保收割时节所有机械在村在岗、达到合理配置要求,坚决消灭机械“空白村”。

三要加大资金筹措。在资金筹措上,要按照三麦还田面积,积极筹集除省补资金以外的应由农户支付的还田作业资金,确保还田资金筹措到位。对整村推进还田作业的,农户交纳的还田资金要全部上解到镇财政村级资金专户统一管理。

四要确保粉碎还田。在组织实施上,要加强还田组织化管理,鼓励以村、组为单位实施还田作业,达到整片、整村推进的效果。对零星还田地块或农户自行还田地块,要确保在收割当天完成还田作业,并经村验收合格后享受还田补助。在配套措施上,坚持工作重心前移,由抓禁烧向抓还田转变,推行即收即还;要提升收割机械作业效果,对所有收割机械全程把关,所有进田作业机械必须加装切(粉)碎抛洒装置,否则坚决不准进地作业。继续减少直播稻、手插秧和抛秧面积,加大机插秧推广力度,每个村至少建成1个千亩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示范区。    

五要强化压茬收割。茬口高度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要以村、组为单位,定片、定机、定人跟踪作业,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抓好协调服务与监督管理,确保三麦收割茬口高度符合规范要求。对压茬管理实施到位并经验收合格的村(社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其进行奖励。

六要严查严防死守。各村(社区)要在主要路道搭棚设点,24小时轮流值班。各村(社区)要成立不少于20人的灭火突击队,保证有险必救,有火必灭。

七要从快从严打击。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对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对不听劝阻焚烧秸秆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谁烧罚谁,谁烧拘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要强化考核奖惩。镇督查考核组加强督查和考核力度,按照“三个一律”的标准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四、奖惩办法

凡无违规焚烧的村,将一律获得工作经费补助和专项奖励;凡因非人为因素导致秸秆焚烧现象发生,一律视社会影响程度,予以适当处罚;凡出现卫星监测火点,或人为因素出现焚烧现象而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扣除保证金、工作经费和专项奖励,并坚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镇三套班成员和镇直机关人员与村(社区)干部捆绑考核,同奖同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