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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16-00035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6-04
文号: 新政发〔2016〕2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 知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5〕12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农…

关于成立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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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512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连政办发〔2015150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灌政办发〔2015〕8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我镇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经研究, 决定成立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  宇  镇长

副组长: 袁大勇  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金成  党政办主任

        张健康  镇财政分局局长

        唐新平  统计助理

        武振亚  农技中心主任

        焦  敏  农经中心主任

徐锦林  国土所长

朱崇磊  统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镇统计站,唐新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崇磊兼办公室副主任,刘艳、苗平怡、周金平、于江红、刘鹏程为办公室成员。

特此通知。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