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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6-0005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06-24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6〕5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教育局新建城东幼儿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的批复告

关于灌南县教育局新建城东幼儿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的批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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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发改投资发201654

关于灌南县教育局新建城东幼儿园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的批复告

灌南县教育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城东幼儿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城东幼儿园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6320724FG0046。

三、主要建设内容:在灌南县新城区,西临健康北路、南临军民东路地块新建一所幼儿园,主要包括一栋幼儿园综合楼,以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001.52平方米(约24亩),总建筑面积约6591.72平方米。

项目建设地点:灌南县新城区,西临健康北路、南临军民东路地块。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94.46万元。

五、项目法人代表:程军。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1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6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