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名师领航团队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名师领航团队建设的意见
灌南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
附件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名师领航团队建设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落实《灌南县名师领航团队实施方案》(灌教发〔2015〕71号)文件精神,确保名师领航团队活动质量和实效,加快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根据县名师领航团队活动的需要,建立名师领航团队基地学校,整合与利用基地学校的优质资源,发挥我县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名师领航团队活动保障,助推青年教师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立名师领航团队基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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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师领航团队 |
基地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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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领航团队 |
首席领航人 |
基地学校 |
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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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中语文 |
杨帆 |
灌南高级中学 |
成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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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中数学 |
李太敏 |
田家炳中学 |
李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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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中英语 |
钱萌 |
灌南高级中学 |
成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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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学物理 |
周栋梁 |
第二中学 |
姚洪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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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兵 |
初级中学 |
梁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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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初中语文 |
梁杰 |
初级中学 |
梁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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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初中数学 |
江宋标 |
大圈实验学校 |
江宋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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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初中英语 |
孙和平 |
实验中学 |
戴俊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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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学语文 |
倪庆中 |
实验小学 |
时良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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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学数学 |
罗锐 |
长江路小学 |
罗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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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学英语 |
张玉美 |
新安小学 |
张秀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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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学前教育 |
张婷婷 |
新安镇中心小学 |
丁占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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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职教育 |
周如俊 |
灌南中专 |
李太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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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班主任(1) |
韩贤 |
第二实验小学 |
张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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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班主任(2) |
宋成功 |
实验中学 |
戴俊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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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书法 |
戴家桂 |
第四中学 |
唐广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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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普通话与演讲 |
佟天涛 |
逸夫特殊教育学校 |
王中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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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信息技术 |
黄伟 |
第三中学 |
刘立苏 |
三、工作要求
1.各名师领航团队自觉履行培养团队成员和青年骨干教师职责,承担“启航行动”青年教师业务研修考核评比等任务。各名师领航团队举行县级以上重大项目活动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向县教育局提出活动预算申请;举行县级层面较大规模活动时,须提前制定好相关方案并报局师资科审核同意后实施,活动结束后由局师资科颁发证书,计入培训学时;其它较小规模的活动,原则上由各名师领航团队与基地学校协调安排。
2.名师领航团队活动以团队成员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团队相关活动要与局基教科、体卫艺科、教研室、电教中心等单位对接,必要时要整合活动,避免与之发生冲突。
3.基地学校是名师领航团队开展活动的常设单位。各名师领航团队可根据成员所在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相关活动。非基地学校要积极协助相关名师领航团队开展活动,经费由有关基地学校统一结算,县教育局对基地学校统一补助。
4.各名师领航团队要主动与基地学校联系,制定团队活动年度计划及行事历,要明确每次活动的专题、时间、内容和方式,活动前要提前与基地学校沟通和协调。各基地学校每年度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都要精心安排,方案要提前一周报局师资科审核批准,活动结束后将总结和过程资料报局师资科备案。
5.名师领航团队各成员要与市级人才培养对象、县级人才梯队培养对象、“启航行动”青年教师结成对子,指导1—2名教师成长晋级。接受指导的教师要主动参加相关名师领航团队活动。
四、保障机制
1.县教育局对基地学校进行集中授牌,结合名师领航团队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度对基地学校进行一次过程性考核,将对考核合格的基地学校发放20000元经费补助。
2.基地学校对名师领航团队成员及其活动的正常开展负有协管和督促职责。基地学校校长为名师领航团队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师训工作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基地学校要为名师领航团队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器材及其他必要的支持,为名师领航团队活动提供各种便利和保障。各名师领航团队要与基地学校搞好协调关系,共同安排好相关工作。
3.各相关学校须积极支持领航人开展团队活动,要为名师领航团队成员及参加活动的教师提供支持与保障。原则上须按公务课要求调整好领航人、团队成员及参加活动教师的课务,按规定报销其往返车费等。参加活动教师须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同时要服从基地学校及团队的统一安排,活动结束后要主动向学校汇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