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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6-0018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06-27
文号: 灌教发〔2016〕3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教师节期间对2015-2016学年度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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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教师节期间对20152016学年度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与名额

1.县政府表彰:优秀园丁40名。

2.县教育局表彰:师德先进个人25名;先进教师6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先进班主任20名;教科研能手15名;高三教学质量先进个人20名,初三教学质量先进个人40名。

二、评选范围与条件

1.评选范围:我县在职在岗教职工。

2.评选基本条件:(1)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师德高尚,工作量足,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具体见附件1);(2)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灌南中专教龄5年以下的专业课教师除外),学历达标;(3)县优秀园丁推荐人选从教年限要在5年以上,近3年已获得县级(含)及以上综合表彰的不再参加本表彰类型评选。

凡存在违反《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灌南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职工,实行一票否决。

三、推荐办法

1.各单位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对象须经个人申报、群众测评、单位推荐、公示后方可上报。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借用人员在现借用单位参加评选。各单位要公开评优条件,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要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80%,赞成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方可上报。各单位推荐人名单应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民意测评材料由单位保存备查。

2.各单位推荐表彰对象要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教干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推荐总人数的30%以内。

3.落选县优秀园丁推荐人选原则上可参与县级其他类型表彰评选。

4.高三、初三教学质量先进个人各单位的推荐人数及评选办法将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要对照评优条件,积极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申报材料要注重实绩,实事求是。发现虚假材料,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表彰上报材料有:推荐人选的《20152016学年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文档一份;《20152016学年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汇总表用excel格式,纸质文档一份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县表彰推荐人选的工作主要实绩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校印和学校审核人签字,复印件装订成册,实绩材料复印件不得超过15张(其中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个人申报表和单位汇总表一同于719-20日报局人事科107室,电子版箱gnjyjrs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20152016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152016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不含县优秀园丁推荐名额)

4. 2015-2016学年度县“优秀园丁”推荐名额分配表

5.20152016学年度灌南县先进个人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6627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627日印发


附件1

20152016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县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尊重学生,作风正派,没有参与有偿家教。

2.钻研业务,成绩突出。积极进行课程与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教育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突出。

3.同事认可,学生喜爱。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热爱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学生、家长、同事满意度高。

4. 有真实感人的事迹和鲜活的教育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县优秀园丁、先进教师评选条件

1.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师德高尚,积极维护灌南教育的形象。

2.能胜任本专业的毕业班教学工作,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科学的工作方法,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教学成绩在县内名列前茅,并在校级以上优课评比或基本功大赛获奖。

3.能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

4.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改革,为构建文化校园、和谐校园做出较大贡献。

5.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教科研能手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育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事业心、责任感强,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劳等素质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没有参与有偿家教。

2.努力学习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并出色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创新教法、学法,提高教育质量。

3. 2014年以来,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中起核心作用,有论文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省级获奖。

4.在县内同行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一定的知名度。

5.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先进班主任评比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工作态度端正,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重视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生的素质教育,能面向全班学生开展班级工作。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很强的创新精神和精湛的教育艺术。坚持以学生为本,形成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和教育风格。

3.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教书育人成绩突出。2013年以来,所带班级无学生违法犯罪、无学生安全事故、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没有参与有偿家教;本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在校内班级管理中必须是名列前茅。   

.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2学年(2)以上且2015-2016学年在任的班主任。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先推荐。

5.具有较强的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理论水平。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6.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优秀教育工作者评比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严于律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无有偿家教行为。

2.能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及师生服务,能创造性完成本职工作,在学校管理、党群、教辅和后勤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附件2

2015-2016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

工作单位

申报表彰项目具体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职务

职称

任教学科

个人工作简历

主要

工作实绩

(可另附页)

单位

意见

                     

                       

上级

部门

意见

                     

                       

说明:表彰项目不得兼报。

附件3

2015-2016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各单位推荐人数

单位名称

各单位推荐人数

堆沟港镇中学

3

北陈集小学

4

五队实验学校

5

张店小学

4

田楼中学

3

汤沟小学

4

长茂中学

3

孟兴庄小学

5

北陈集中学

3

六塘小学

4

张店中学

3

李集小学

4

大圈实验学校

5

新东小学

4

汤沟中学

3

花园小学

4

孟兴庄中学

3

新集小学

4

六塘中学

3

百禄小学

4

李集中学

3

三口小学

4

新集中学

3

新安镇小学

5

百禄中学

3

新安小学

4

小窑实验学校

5

实验小学

7

三口中学

3

第二实验小学

5

张湾实验学校

5

逸夫特殊学校

1

第四中学

4

小红花幼儿园

2

初级中学

5

机关幼儿园

2

第三中学

4

灌南高级中学

10

实验中学

5

灌南中专

7

素质教育基地

2

第二中学

7

堆沟港镇小学

4

田家炳中学

6

田楼小学

4

局机关

4

长江路小学

5

民办学校

4

长茂小学

4

小计

202

说明:此表中各单位推荐名额不含县优秀园丁推荐名额。

附件4

2015-2016学年度县“优秀园丁”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各单位推荐人数

单位名称

各单位推荐人数

堆沟港镇中学

1

北陈集小学

1

五队实验学校

1

张店小学

1

田楼中学

1

汤沟小学

1

长茂中学

1

孟兴庄小学

1

北陈集中学

1

六塘小学

1

张店中学

1

李集小学

1

大圈实验学校

1

新东小学

1

汤沟中学

1

花园小学

1

孟兴庄中学

1

新集小学

1

六塘中学

1

百禄小学

1

李集中学

1

长江路小学

1

新集中学

1

新安镇小学

1

百禄中学

1

新安小学

1

小窑实验学校

1

实验小学

1

三口中学

1

第二实验小学

1

张湾实验学校

1

逸夫特殊学校

1

第四中学

1

小红花幼儿园

1

初级中学

1

机关幼儿园

1

第三中学

1

灌南高级中学

2

实验中学

1

灌南中专

1

素质教育基地

1

第二中学

1

堆沟港镇小学

1

田家炳中学

1

田楼小学

1

局机关

1

三口小学

1

民办学校

1

长茂小学

1

小计

50

附件5

2015-2016学年度灌南县先进个人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目

教龄

学历

职称

教师资格类型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推荐表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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