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中心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十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苏教办监[2016]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第十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第十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守规矩、倡廉洁、扬正气”为主题
二、活动内容
中小学廉政文化征文活动。活动对象为普通中心小学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各中小学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和学生廉洁教育系列读本,结合实际,积极撰写读书心得。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各学校限报学生和教职工征文作品各5篇
(二)作品要求。题目自拟,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文字简洁生动,富有感染力。小学生作品字数在800字左右,初中生、高中生作品字数在1000字左右,教职工作品字数在1500字左右。每篇征文作者只限1人,征文必须为本人创作,未正式发表,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使用A4纸编辑、打印;作品题目,三号黑体居中,如有副标题,四号楷体居中;作者姓名,四号楷体居中;正文,小四号仿宋,首行缩进二字符,单倍行距;文末尾注作者所在市、县、学校名称、联系电话和指导老师姓名,页码位于页面底端居中。
要同时上报汇总表,汇总表为电子表格,表格眉头项目名称依次为:序号、组别、县区、单位、作者、篇名、辅导教师、班级、联系电话、备注。12号仿宋居中,表格标题为:**县(学校)第十届廉洁文化作品汇总表(报县),16号居中。
(三)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9月13日前上报,要求同时上报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报到监察室215室,电子稿报到指定邮箱。联系人:魏民,联系电话:83236135,邮箱:13775572826@163.com
四、活动和作品评选
县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遴选优秀作品参加上一级比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及早筹划,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校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营造活动氛围。
(三)坚持公平规范。各地各校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按照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报送作品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或学生自创,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