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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6-00745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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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我代理的案件管辖权上升,从前类似情况要开车一个多小时去连云港市检察院重新申请阅卷,现在只要在县检察院登记审批,就可以在本地阅卷了,真是节省了我好些时间。”7月4日,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内,刘律师倍感欣慰。 为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为…

县检察院建立异地协助阅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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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理的案件管辖权上升,从前类似情况要开车一个多小时去连云港市检察院重新申请阅卷,现在只要在县检察院登记审批,就可以在本地阅卷了,真是节省了我好些时间。”7月4日,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内,刘律师倍感欣慰。

    为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便利,灌南县检察院对该院改变管辖的案件建立异地协助阅卷制度,并得以在全市推广,为律师开辟了异地阅卷的绿色通道。

    对于经该院依法改变管辖的刑事案件,代理律师基于就近原则或不知道案件管辖权变更的,可以直接向该院申请阅卷而不必前往管辖权变更后的检察院。此类案件代理律师只需经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履行身份登记和代理关系审核,通过电子业务系统联络管辖变更后的检察院审核反馈后,便可在该院直接调阅该起案件的电子卷宗资料,为律师节省了不必要的长途往返时间,也有效疏导分流了律师接待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