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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09-0004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09-11-18
文号: 灌牧渔发〔2007〕8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对全县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进行整治的通知(原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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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牧渔发〔2007〕8号
 
 
关于对全县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
进行整治的通知
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灌南县2007年度畜牧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就春季全县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集中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普查阶段(2007年3月10日—3月20日)
以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所为单位,组织所内行政执法人员对所辖乡镇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许可证、购销记录(经营台账)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查处兽药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及违法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等禁用兽药违法活动。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获得饲料行政许可企业和产品的追踪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及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品饲料大案的查处。请各分所在2007322日前将普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报县兽医卫生监督所。
二、重点抽查阶段(2007年3月23日—3月31日)
根据各乡镇分所上报情况,县局由分管局长带队,抽调县监督所(兽医站)及有关所行政执法人员对各乡镇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进行有目的、有重点的抽查。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及时结案。对已受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一查了事、一扣了事、一罚了事的“简单化”做法。禁止以罚代刑、避重就轻、降格处理,特别是要坚决杜绝“该立案不立案、该移交不移交”的现象发生。
三、完善提高阶段(2007年4月1日—4月10日)
结合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阶段的工作,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提高,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农业局和市农资打假办公室,切实保证全县畜牧投入品市场守法有序,切实保障畜牧生产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
特此通知
200736
 
 
 
 
 
 
 
主送: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户)
抄送:县监督所                                          
抄报:市农业局、市监督所、市农业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