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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82/2008-0001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孟兴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8-10-08
文号: 孟政发[2008]3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孟兴庄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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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孟兴庄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镇属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奥运会后及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促进我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印发《灌南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孟兴庄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孟兴庄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孟兴庄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奥运会后及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促进我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印发《灌南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的通知(灌安发[2008]15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检查取得成效,成立以镇长马文刚为组长,副书记王树早为副组长,镇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所助理孟淦同志担任,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
百日督查期间的综合督查组继续进行检查和“回头看”工作,组长由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高天松担任,组员由镇派出所、安监所、城建所、土地所、水利站、农电站、农技站、农机站、城管队等相关领导组成。
二、检查范围
本镇所有的企业、渡口、道路交通、施工工地、加油站、液化气点、烟花爆竹、临街广告牌、学校以及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回头看”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是否到位。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是否到位。
5、“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有没有禁止到位
6、百日督查期间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7、发生事故以后,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人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四、检查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9月18日——12月5日。
第一阶段(9月18日—9月21日)由各村、各部门、各企业组织自查和“回头看”。化工企业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检查结果要逐级上报。“回头看”重点检查百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有无发现新的隐患。
第二阶段(9月21日—9月26日),镇综合督查组到各村、各企业、渡口和相关重点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
第三阶段(9月27日—10月5日)迎接县综合督查组对我镇进行“回头看”检查。
第四阶段(10月6日—12月5日)根据县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做好迎接市专项督查组的检查的准备。
五、检查方式
对在百日督查中被检查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组织“回头看”,对新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这次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百日督查“回头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镇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村、各部门、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