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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6-0009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税务,公告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6-07-04
文号: 2016年第3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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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3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7月份

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6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15日延长至720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628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承办

办公厅20166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