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连云港市乡村教育人才“领雁计划”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履职考核暨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教育局指导下,乡镇中心校、乡镇初级中学按规定程序对考核对象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县教育局对中心校上报结果进行了审核。现将履职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5—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局师资科、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83220526(局师资科)
83236135(局监察室)
附件:连云港市乡村教育人才“领雁计划”第三层次培养对象2015-2016年度履职考核结果汇总表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