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6〕59号
关于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东路(新东路-东环路)改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人民东路(新东路-东环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人民东路(新东路-东环路)改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6-320724-48-01-510801。
三、主要建设内容:对人民东路(新东路-东环路)进行改建,工程西起新东路、东至东环路,道路总长约2533米、道路红线宽40米,总占地面积约10132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743万元,资金筹措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法人代表:徐开明。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印发